有利壘球場使用規則(管理辦法)
一、 本球場以提倡慢速壘球之運動風氣,來達到提升慢速壘球運
動技術,並能增進人民身心健康及培養人民都有正當的休閒運動。
二、 凡機關團體或各縣、市之球隊均可借用本球場,並須於五天
前提出申請登記,由本球場按登記先後順序排定時間方可使用。
三、 規費說明。
使用時段 |
週一~週六 |
上午08:00~12:00 |
2000元 |
下午13:00~17:00 |
2000元 |
全天08:00~17:00 |
3500元 |
四、 使用單位如終止或改期時,應於原定使用日期前三日辦理退
費或改期手續, 否則不予退費。
五、 預租球場期間若於假日須本球場地無舉辦比賽之日期。
六、 使用本球場器材及設施,如有遺失或損壞時,使用者應自行
修復補償。
七、 有關秩序之維持與救護工作,應由使用者自理。
八、 使用本球場之所有人員,應自行注意場地狀況及人身安全,
如因而受傷,應自行負責。
九、 本辦理如有欠妥處,得由本會隨時修改之。
十、 本辦法自公佈後生效。
租用及詢問請洽:屏東縣球類運動發展協會
地址:屏東縣里港鄉潮厝村(路)1-17號
電話:08-7720092 FAX:08-7753592
E-mail:service@sweet-sport.com
網址:www.sweet-sport.com
理事長 吳 炎 明
99.9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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